四川博览事务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四川博览事务局是经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的总体策划和中国西部国际合作论坛等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主办或参加的泛珠三角论坛、川渝合作等其他各种专业性博览会、展览会、高层论坛、重大商务会议等会展活动的统筹、组织和协调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硕士研究生<取得双学士学位可视同于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并完全符合《四川博览事务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情况一览表》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个别职位年龄有特殊要求按照该职位年龄条件为准;
(二)职位要求(详见四川博览事务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情况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完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0年2月26日至3月9 日24∶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请应聘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和相片上传工作。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四川博览事务局编外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四川博览事务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17:00。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博览事务局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四川博览事务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本次招聘需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应聘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反馈,请应聘者注意上网查询。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0年2月26日至3月11日24∶00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2科缴费10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四川博览局对该招聘岗位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的情况,由四川博览事务局于3月16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考生所缴费用,2010年3月23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考生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3月23日9:00至3月27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模式,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申论×50%)×40%+面试成绩×60%,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共2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3月28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重在考察应试者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结构化面试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博览事务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下同)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博览事务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0年4月22日由四川博览事务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博览事务局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博览事务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博览事务局于3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四川博览事务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博览事务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博览事务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核
四川博览事务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某岗位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博览事务局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博览事务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博览事务局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有关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博览局考务咨询电话:028-89030126
附件下载:四川博览事务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情况一览表
四川博览事务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